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廈門市未來產業發展,加強對未來產業企業扶持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廈門市未來產業骨干企業備案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骨干帶動發展、激勵創先爭優、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廈門市科學技術局是未來產業骨干企業備案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組織備案、公示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備案條件
第四條 備案范圍
本辦法所指未來產業骨干企業是指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并經營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正常且近兩年無違規違法記錄,從事未來產業相關技術及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且具備一定的規模和行業領先優勢,具有較強帶動作用的企業。
第五條 企業備案為未來產業骨干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產品或服務須屬于柔性電子、新型顯示、第三代半導體、高端裝備、先進功能材料、新一代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集成電路等未來產業技術領域。
(二)企業應具備一定的技術創新實力,擁有技術創新團隊,設有研發機構和相應的研究開發設施,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能夠持續進行項目開發和技術創新活動。
(三)企業營業收入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軟件、集成電路設計類和服務類企業在2000萬元以上)、未來產業相關產品或服務的銷售收入占比在50%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在2億元以上、未來產業相關產品或服務的銷售收入占比在30%以上。
2、企業若未達到上述營業收入條件,但掌握產業發展核心技術,產品競爭優勢突出,在所屬行業處于國內先進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發展前景好,可適度降低條件,經研究予以納入。
(四)企業擁有未來產業技術領域相關自主知識產權。
第三章 備案程序
第六條 未來產業骨干企業備案程序如下:
(一)市科技局發布備案通知,申請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二)市科技局或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進行審核。
(三)市科技局對擬備案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有異議的,由市科技局進行核實處理。
第七條 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備案工作程序組織備案。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八條 企業獲得未來產業骨干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填報上一年度經營收入、未來產業相關產品技術研發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九條 備案的未來產業骨干企業發生更名或與備案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市科技局報告。經市科技局審核符合備案條件的,其骨干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備案證書,有效期不變;不符合備案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骨干企業資格。
第十條 已備案的未來產業骨干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科技局取消其骨干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備案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四)未按期報告與備案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的,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第十一條 參與未來產業骨干企業備案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違反未來產業骨干企業備案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廈門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